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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有情,援无忧!法律援助法为公平正义撑腰

        发布时间: 2022-01-12 10:09 来源:福建司法

          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将法律援助制度上升到法律层次。

          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将法律援助制度上升到法律层次。

          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强化案件办理的质量监督、提升从业人员的保障水平……《法律援助法》打出系列组合拳,让弱势群体的维权渠道更畅通,为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撑腰。

          那么,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近日,记者来到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有问有答

          Q:法律援助是什么?

          A: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Q: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经济困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人员:包括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Q:法律援助由谁来组织实施?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Q:法律援助服务有哪些形式?

          A: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Q: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A: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等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Q:法律援助的渠道有哪些?

          A:法律援助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等群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

          Q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A: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Q:受援人有什么义务吗?

          A: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受援人应当向法律援助人员如实陈述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协助、配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案例速读

          01降低门槛

          【案例】:高某、林某等60余人均为某环保公司员工。疫情发生后,公司叫高某等回家待岗数月,但未支付生活费。经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高某、林某等60余人向三明永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核实高某等人为农民工后,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由于受援人人数多,各承办律师对受援人情况进行了解,记录每个受援人的具体情况及诉求,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过多方努力,为受援人讨回工资合计43万余元。

          【解读】:《法律援助法》明确将“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同时,《法律援助法》还明确了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的“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等4种情形。

          02扩大范围

          【案例】:2016年11月,福清某村一村民家中4.9万余元现金被盗,警方认定同村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7年4月3日,张某被刑事拘留,5月25日被执行逮捕。7月3日,该案件移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家人遂向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律师,依法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律师阅卷后,发现本案疑点重重,随后及时找到了张某案发时不在现场的相关证据,并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决定为张某做无罪辩护。张某最终以案情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解读】:关于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规定,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外,其他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而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范围涵盖“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等9项内容,其中,新增了“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确认劳动关系”“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事项。

          03拓宽渠道

          【案例】:2021年,三明市司法局与三明市残联成立由8名律师组成的全省首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律师团,不断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实效。自成立以来,律师团律师主动作为,发挥自己专长用心、用情帮助残疾人,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积极参加“法律七进”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解读】:《法律援助法》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渠道,从以往只司法行政部门单线支援向多线支援转变。主要包括3条渠道的改革:一是扩展了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渠道,除了指派律师以外,还可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二是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社团组织可参照本法规定,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三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等符合条件的个人依法可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提供法律援助。

          不同声音

          为提高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法律援助法》特别强调要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张迪律师说,首先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和预算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二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应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且免征法律援助补贴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三是要求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对受援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鉴定费,进一步降低受援人负担。第四是通过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等方式来提升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还明确了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职时有权请求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更换。

          专家认为,这些切实举措抓住了行业补贴低、获得感弱等痛点,让从业人员心里更有底、让相关机构更有积极性,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这一队伍。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吴鸿辉对《法律援助法》明确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法律地位表达了自己的感想:“过去,同学们在提供法律援助时,不免遇到‘不专业’‘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等质疑。如今,《法律援助法》明文确定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地位,极大地鼓舞了同学们的‘士气’,大家能够自豪地以自身的学识投入到法律援助中去,并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无疑是一条双向箭头。”

          集美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刘硕同样认为法律援助法明确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地位,有助于提高高校法学生的法学素养和实践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法律援助法》还明确受援人法律责任。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林鸿川处长补充,“不仅从制度上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律师等提升服务质量,也从制度上明确骗取法律援助需承担的后果,让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在保证法律援助质量的同时,激发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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