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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的,若转出地已上线“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可通过“闽政通”进行线上申请;若无法通过线上办理,可前往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并填写《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接续。转移接续办理完成后,原参保地的医保缴费记录和个账资金将一并转入新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