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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持二代残疾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目前我市医保政策未对高龄老人进行免缴。